9.2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9.2.1 编制勘察成果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检查和分析,并应在确认无误后使用。
9.2.2 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应做到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重点突出,应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和勘察阶段性。文字报告与图表部分应相辅相成、前后呼应。
9.2.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各阶段勘察目的、任务和要求,并结合工程特点、地质条件、勘察阶段等具体情况编写,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言部分应包括勘察任务依据和技术要求、拟建工程概况、勘察工作依据的技术标准、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量完成情况等。
2 工程地质条件部分应包括区域地质条件、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或环境地质问题、岩土的工程特征、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其变化规律、地震动参数或基本烈度等。
3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部分应包括与工程勘察有关的所有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内容,如站址区构造稳定性与活动断裂、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危害程度、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地基基础方案、基坑开挖与降水、边坡稳定性、特殊性岩土、特殊地质作用、地震效应、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水土的腐蚀性、岩土参数的分析和建议等。
4 结论与建议部分应包括工程地质条件摘要、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结论性意见、勘察中遗留的岩土工程问题或下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建议、设计与施工建议等。
9.2.4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中的图表,应与各勘察阶段任务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相适应,可根据需要选定下列图表:
1 平面图件应包括勘探点平面布置图、综合工程地质图、工程地质分区图、各种等值(高)线图和切面图、区域地质构造及地震震中分布图等。
2 剖面图件应包括工程地质剖面图、地质柱状图、综合地层柱状图和探槽展示图等。
3 原位测试及岩土试验图表应包括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原位测试图表,以及岩土试验成果总表、水质分析成果表、压缩曲线、三轴压缩的摩尔圆与强度包线等。
4 原体试验图表应包括原体试验平面布置图、载荷试验综合成果图和动力测试综合成果图表等。
5 其他图表应包括勘探点一览表、岩土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和岩土工程设计分析的有关图表等。
9.2.5 当工程需要时,可根据任务要求进行专门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并提交下列专题报告:
1 岩土原位测试、岩土试验、原体试验等报告。
2 地基处理方案及桩基选型论证报告。
3 不良地质作用、环境工程地质问题等岩土整治或改造方案报告。
4 岩土工程检验或监测报告。
5 专门岩土工程问题的技术咨询报告等。
9.2.6 简单场地的勘察成果编制内容可适当简化,可采用附加文字说明的综合图表形式提供。
9.2.7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