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 地下水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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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下水位】量测应使用测—锤或电测《水位计?水位量测允许误差应!。。为,±2:cm:抽水试验观测孔水】位量测允许误差【应为:±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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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钻孔中的初见水位】应在:首遇地下水时量【测稳定水位的间隔时!间应按地层》渗透性确定对—砂土:和,。。碎石土不应》少于0.5h—对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8h当钻探采用!循环液时宜统一【时间量测水位
【
— : 3 多层—含水层?的稳定水位》。。应在:。采取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的止水措施!后量测
】
7.2.》2 当需确定地下!水涌水?量和含水《层渗透性时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确!定其渗透系数等参数!地,基土的渗透系—数可进行室》内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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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渗水《试验和?注水试验可在试坑】或钻孔?中进行砂《土,。。和粉:土可采用试》坑单:环法:;粘性土可采—用试坑双环法;【试验深度《较大:时可采用钻孔法
】
《
,7.:2.4 当需确定!地下水流向时可【在野外?勘察工作结束时统一!量测:各孔中的稳定地【下水水位钻孔数【量较多时地》下水流向可采—。用等水位线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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