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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防 ?雷 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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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 !。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应根据!地理、地质、气象、!环境、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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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 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生产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后果及防雷要!求进行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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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储》气站、储油罐以及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构—筑,物;
】。 , ?2 :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构筑物!
— : 》 1)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宿舍、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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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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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一般性?生产车间《厂房;
! 4!)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且】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构筑物;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且高度在20m【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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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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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 ! 雷雨天气时不【得在室外操作吊【车、叉车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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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 雷【。雨天气时《不得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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