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 防 《。电 伤
】
16.4.!1 : ,手提:照明灯、高度不【足2.5m的照【明,灯、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和?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均!应采:用36V安》全电:压工:作地点狭窄》行,动,困难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环,境的手提照明—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
16.】4.2? 设备电击防护除!基本:绝缘外还应采取【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防护装置》Ⅱ类设备如电—。动工具?不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应具有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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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 对于不便绝【缘或绝?。缘不足以保证人身】安全时应采取遮栏】、栅栏、护网护罩】、箱匣、围墙等【形式的?屏护措施
!。。
,16.4.》4 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接地或接!。零变配电设备、安装!在室外地上的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变》配电装置均》应设屏护装置
!。
16.—4.5 》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并应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距离遮栏、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7m】、下部边缘》。离地面?不应超过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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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 《 ,对低压设备网—眼遮栏与裸导体距】离不得小于0—.15m《;10k《V,设备:不得:小于0.35—m20kV~35k!V设备不得》小于:0.60m网眼屏护!装置的网眼不应大】于,20mm×20m】m,~4:。0mm×40—m,m在带?电体及屏护》装置上应《有警示标《志也可附加声光报警!和连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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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 《。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备和设【施之间、带电体相互!之间均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根,据,电压等?。级、:设备:。类型、安《装方式等因素确【定
?。
16.4】.8 《对于多尘、潮湿【场所或人员易触碰到!的电:机、:电,。器应装设《漏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设立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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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物料:堆,场的电路《布线应?有防晒、防冻、防水!、防雷击等措—。施,
》。
16.4.10 ! 各种配《电,柜(:或分线柜)均应加】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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