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 【配料浇注
!
7.3—.1: 物料配料应采用!计量:装置可采取单一物料!计量亦可采用多种物!。料累计计量
】
7.》3.2 《 计量装《置的容量及台数【应根据模具规—格、物?料计量时间、浇注】周期等因素综合【。确定
》。。。
7.》3.3? 配料系统中粉】状物:料,的输送?宜选:用管式螺旋》输送机流动》性较好的粉》状物料宜采用—向上角度输》送
》
:7.3.4 — 粉状物料》的,计,量,装置应均匀出料并】应防止水《汽进入计《量秤
《
:。
7.《3.5 计量【装置出料《管与浇注搅拌—机入料口连接处应采!。用软:连接
—
7.3.6 !制,备铝粉液时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
7》.3.7 浇【注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采用:定点浇注工艺;
!
?
2 应!具备:调整浇注温度—。的措施;
】
—3, 应具备冲—洗浇注搅拌机—内部的措施;
】
】4 浇注》搅拌机的《拔风管宜《垂直设置且拔风管】的出口端应》设,置在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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