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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建!设控制?区,域的确?定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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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禁止建设【区域:包括水?源保护区;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其他需》要进行生态涵养【保护的区域
第】六条 有条件建】设区:域指浅山区域—内除禁止建》。。设,。区域以外的区—域包括现有各—类村、镇《居民点
第七条】 : 浅山区》域控制范围按—以下程序划定—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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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国土、林业、—园林、增《绿添彩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控制】范围划定方》案;
《 ?(二:)方案完成后征【求,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组织》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三)经合法【性审查及社》会风险性评估—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项会议审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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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因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对控制范】围进行局部调—整,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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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 (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
《 (三)经合—法性审查及》社会风险《性评估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项会议审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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