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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1]155号!)文件精神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加强我市浅山【区域生态保护力度】,保障城市生—态,系统安全,避免【。次生地质灾》害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心城:区浅山区域是指城】市,快速路外侧起至桥东!。、桥西辖区》增绿添?。彩绿化?范围外围止》实行规划控制的特】定区域(具体范围详!见张家口《市中心?城区浅?山,区域建设管理控制】。范围图)《
》 浅山区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 浅山区域根】据生态涵养、水土】。保持、雨洪利用【、园林建设、地质】灾害防?护,等因:素划定为《禁止建?设区:域,和有条件建设区域】
第四条 【。 规划、国土、】住建、环保、—发改、水务、—林业、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浅山!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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