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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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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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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
【 第七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向下级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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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的基槽开挖【、基础?施,。工、地?面首层和顶》层封顶、建》设工程外《装修、室外工程和景!观环境设施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管经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改正后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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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工程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建设单!位和个人私自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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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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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处理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公众可《。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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