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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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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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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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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向下级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进行督察—
第!七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的》基槽开挖、基础施工!、地:面首层和顶层封顶、!建设工?。程,。外装修、室外—。。工,程和景观环境—设施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管经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改正后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 各—类工程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建设单位和个人私】。自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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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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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 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处理《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公众可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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