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规划】。用地的保护 第】四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 第五条! 市—、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本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因: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更改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  ?   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新设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位置前应当》征,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 — 第六条 》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新区、开》发,区,、,城市旧区《改造规划《和审批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时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以及项目 【 第】七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应当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并】与工业?区和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之间保持》。相应:的距离 》 第八条!城乡建设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 《    》 ,(一)每一万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立十二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一所; 【     (二【),每一万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立二十四—个班级?规模的小学》一所; 》  ?   (三)每二】万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立三十六个班】级规模的中学一【所 【 第九条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生?均,用地:定额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幼【儿园:每生用地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     (【二)完?全小学每生用地不少!于,。二十:三平方米; —     (三!)初级中《学每生用地不少于】三十平方米; 【    —。 (四)高级—。中学:每生用地不》少,于三十五平方—米    】 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时应当】适当预留发》展,余地寄宿《制学:校以及因用地形【状不规则而》无法满?足总平面布局要求】的,学校应当适当增加用!地面积 》 》 第十条不》得将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改作他用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的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一条因城乡》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应?。当交还用地恢复原状!     —禁止在批准临时【占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