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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
【 (二)以欺骗【手段骗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
《
【(,三):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
— 《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
: ,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
—
关联法规【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 》 (二?)以欺骗手段骗【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
,
! (三)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实施拆迁的
!。
《第六十四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与拆】迁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重新》组织评?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五条】 拆: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未!。经依法裁决进行拆】。迁的;
】。
? , (二》)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补偿《安置方案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而实—施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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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伪造、—涂改或者不向被拆】迁人:提供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的;
】
?。 , ? (四)转—让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
第六》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拆迁公告的;— ,
:
【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房屋拆迁的》;
! ?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
》 (六【)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
—。 因前款《规定行为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