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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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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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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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与房屋建筑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道路:建设:、管道铺设、河岸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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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不设《。区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具体管理权!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 市、》不设区的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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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不设区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 ? 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不设区的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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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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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广!先进技术推进科学】管理
《 : 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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