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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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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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与房屋建筑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道路建设、管道【铺,。设、河岸《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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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不,设区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具体管理权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 ? : 市、不设区的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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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不设区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 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不《设区的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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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广先《进技术推《进科学管理
! 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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