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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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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浙江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共同:。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市的苗?圃、花圃《、草圃、盆景—基地等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建成:区面积的2%—
第十条 各项建!。设项目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居住区、城市道路和!新建、扩建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绿:地率:)必须?符合以下指标
】 ,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 (二—)城市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城,市次干道绿》地率不低于15%】;
? (三)城市!江、河?等水体及铁路两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当不少于30米;!
?。 (四)新建】工业企业、工业区】、交通枢纽、港区】和专业性市场—、仓储用《地等绿地率不低于】20%;
! (五)学校、疗】养院、医院》、部队、机》关团体、饭》店、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六)?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并应当设立!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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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建设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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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项规定》。的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等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在满足建筑物荷!载(承重《)要求的前提下各裙!楼及五楼以下建筑】物顶面进行覆土绿】化,后其绿化面积按2】0%折算《绿地面积《
—。鼓励:。建,设,室外生态停车场其】。绿化面积可按20】%折:算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住宅区开发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并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绿化:工,程应当于建设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绿化设计规》范的要求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与人文—条件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 , 本市绿地—建设要坚持以—绿为:。主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
第十四】条, 绿地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限期!绿化不得闲置或者作!为他用
—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第【十条规定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于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 绿化补】偿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审—。查并签署绿》化规划指标意见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除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外)必须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确需改变原【设计方?。案的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七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承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有关规范确保】质量
》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应当按建设程序【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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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经:验收合格的》绿化工程由施—工单位管养》养护期?不少于1年》确,保植物成活养护期】满后经检查达到植物!成,活标准的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第十九条! 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点的【绿,化建设可采取国家投!资、引进《。外资或者企业、个人!。投资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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