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量化扣分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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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违规】扣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单个工程项—目为:计分单元每》个计分?单元总分值分别【为6:0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总分值分《别为50分一—个违规?。扣分周期期满后扣】分分值累计未达总分!该周期内的扣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扣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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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扣分执》。行情况实行全州联】网信:息化:管理各扣分执行【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扣》。分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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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在》一,个扣分周期内扣分】分值累计《达,到总分值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并?于15个工作日后将!被扣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被扣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报?州,建设局?并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立案颁发管理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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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所》列,的检查项目和相应的!扣分值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在:执行扣分时执行【人员应对其违规事】实即时拍照》、,收,缴有关资料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证—作为扣分的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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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执行违规》扣分应当由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或—一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一名《具有省?安全监督员证的【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以上证件后共—。同执行扣分执行扣】分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第四十二《条 实?施扣分后必须向【被扣分?企业(人员)—送达延边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分通知书通【知书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被扣分企业【(人员)名称—(姓名)、注—册(岗位《)证号、《扣分原因、扣—分依据、扣分—分值:、整改期限、申【诉权利等《内容:由执行人《签发:加盖公?章被执行人签—收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对同一扣分事项【不得重复扣分
! 在《。执行扣?分时若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收—由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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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在每检查次!。中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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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实施【扣分时施工项目【多于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则: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人员实施【扣分;?无法分清主要责【任,人的对施工项目【所有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实施扣!分
第—四十五?条 如?对扣分?有异议?的被扣分《企业:(人员)可在—被扣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辖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经查实确》属错误扣分或扣分依!据
不足》的应:及时纠正相》应扣分记《录应予撤销或变更】复查结论应书面通知!申诉企业(》人员)和执行—扣分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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