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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量化扣分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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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违规:扣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单?个工程项目为计【分单元每《个计分单元总分值】。分别为60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总分》值分别为50—分一个违规扣分周期!期满后扣分分值累】计未达总分该周期内!的扣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扣分?。周期
! 第三十八条 扣分!执行情?况实:行全州联网信息化管!理各扣分执行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扣分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 在一个—扣分周?期,内,扣分分值累计达【到总分值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并于15》个工作日后将被【扣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被扣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报州建设局并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立案颁—发管理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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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所列的检查!项目:和相:应的扣?分值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在执—。行扣分时《执行:人员应对《其违规事实即时【拍照:、收缴有关资料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证作为扣分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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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执《行违规扣分应当由】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或一!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一名《具有省安全监—督员证?的,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以上证《件,后共同执行扣—。分执行?扣分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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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实施:扣分后必须向被扣分!企,业(人员)送达延边!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分】通知书?通知:书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被扣分企业】(人员?)名称(姓名—)、注册(岗位【)证号、扣分原因、!扣分依?据、扣分分值、整改!期限:、申诉权《利等内容《由执行?人签发加盖》公章被执行人签收】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对!同一扣?分事项不得》重复扣分
!。 在执行《扣分:时,若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收—由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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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在每检查次中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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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实施扣分时施!工项目多于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则【。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人员实—施扣分;无法分【清主要责任人的对施!工项目所有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实施扣分
】。第四十?五条 如对》扣分有?异,议的被?扣分企业(人—员,。)可在被扣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辖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经查—实确:属错误?扣,分或扣分依》据
?不足的应及时纠正】。相应:扣分记录应予撤销或!变更复查结》论应书面《通知申诉企业(人】员)和执行扣分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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