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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员量化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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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
? (一)》未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
(【二)未?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的; —
(三)!未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的;
— (《四)未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的》。;
:
(五)未!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或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 (一)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擅自离《开现场而没有指定】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暂时代其管【理施工现场的;【
? : (二)未按规定】开展项目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
,
(三)】。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或拒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决定并强行施工【的;
】(四)?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 (》五)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
【 :(六)未依法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 (一)未【按规定在工地—现场明显位置设立危!险源公示牌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
? :(二)未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或办公—、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的;: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三!)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的;《
(四】)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的;》
(五)!未落实监理》单,。位作出的安全—整,改要求?的;
(!六)未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分
》
, (一)未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的,;
? , :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按每人次—。计);
】 (三)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按部位计);【
(四)!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安全的;
【 (五)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为: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次计);
【 (六)【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 (:七)未按规定使用】全省建筑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
第二《十五条 专》职安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 (一)未】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
! 《。。(二)未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
?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未予以?纠正或查处的—;
? ? (四?)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项目部】负责人和企业报告】的;
《 《(,五)未依法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 专职安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 (一)工【。程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 , (二)《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
(三)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
(四)】未按规定参》。与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的;
(!五)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责令立【即整改或未落—实“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要】求的
第二】十七条 《专职安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 (《一)未按规定检查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
(!二)未按规定—参,与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或安装验收的【;
(】三)未按消防制度落!。实现:场消防设《施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 (四)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 ?。。 (五)未督促相关!人员建立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资料《。档案的?
第二—十八条 专职安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分《
《 (一)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的(按每人次计);!
: : (二)脚手【架、模板《工程搭?设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而不制止的—;
(】三)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内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等】违反操作规程的(】按每:人次计);
【 : (四)临—边洞口防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
: (五)其他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各分项检查评分表子!项目:中保证项目的—(每一条) —
,
第《二十九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 , (一)施工现场!无安全生产监理制度!或无安全《监理细则的; 【
: ? (二)未按—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施工过程!中未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
—(三)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的;
【。。 ?(四)对发出的整改!通知:(指令)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或者: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
: (一)—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或施工许可【)或: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而未能及时作出停】工处理?并且未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 (二)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的;
【 (三《)未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或未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的;《
《。 (四)》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未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未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
! (五)未设立安全!监理机构《及未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 , (:一)未按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的!;
:。
: (二)—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强!行施工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
》(三)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未进行!巡查和?记录的;
— (四)未】能跟踪检查》监理机构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后项—目部整改结果—的;
《 , ?。(五)施工现场未按!全省: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的
?
,。
第三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不齐全或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每次检查—扣1分?。
第》三十三条《 安全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未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二】)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监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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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安全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工整改决定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反!馈情况的《。;
— :(,二)未按安全责【任分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中存在安全问】题的;
】 (三)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
,
: (四)—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 (五)委托【或授权?非,安全监理《人,。员代签应《由安全监理人—员签认?的监理文件》的
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 (》一)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监?理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 (二)未对施工!单,位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的;】
(三)!未按规定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和巡查—的
《
第三十六条 安全!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分
】 (一)未按规!定使用全《省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 (二)【无安全施工监—理日志或日志内容弄!虚作假、记录—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的(每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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