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拆【除备案?管,理 : 第十七条 —从事房屋建筑—拆除的施《工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有关信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   ? 施工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拆除工程不得分包!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拆除工程!不得转包房屋建筑】拆除工?程 《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前依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调整—;,确,需修改调整的修【改调整后应当重新】进,行审核?  ?   ?属于下列拆除工程】之一的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 (一)采用爆破】的拆:。除工:。程;   —  (二)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者【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等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腾空》。后、: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市、县级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一》)拆:除,工,程施:工备案申请表(包括!规划批准拆除意见】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腾,空的说?明); 》   ? (二)拟拆除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   ? (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明(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信【。用证明); —     (—四)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以及: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围挡及》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意见并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现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以及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     (五)堆!放、清除废》弃物:措施(包括建筑【废弃:物堆放方案和—堆放区域示意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证【明和交费证明)【 《第二十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各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施工备?案管理,也可以委托!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使》拆除备案管理—职责     县!级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施工备案《。。管理也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拆除备案管理!。职责     前!述有关备案管—理单位在10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 第二十一条【。 拆:除工程实施爆—破作业的施》工企业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爆】破作业项目、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等审批?手续;公安机—关批准后《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