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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强制】拆除
第二十一条! 查:处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具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在违法建设项目【的显著位置和本【级人民政府、本【单位门户《网站或者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张,贴或者刊登催告书】催告限期《拆除;催告期不【少于三日最长不超】过七日
!经催告仍不自—行拆除的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同时公告》限定当事人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具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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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除的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搬出违法建!(构:)筑:物内的财物当事人逾!期,不搬出财物的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通!知,当事人同时邀请基】层组织代表或者【公证机关到场—见证对相关》财物进行登记并【将物:。品和清单当场交付当!事人
》 当事人【拒,不到场的通知其十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违!法建构(筑)物【内搬出的财物逾期不!领取的实施强制拆】除的机关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移交财!。政等有关部门参照】本,市处理查封扣押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鲜活物品—和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先》行拍卖或者变卖【
第二【十三条 占用—耕地 、林地、公】共绿地、湿》地进行违法建设破】坏自:然,资源:的由查处《机关依法实施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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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内:的违法建(构—)筑物经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立即依《法实:。施代履行
】 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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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违法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含代《履行)时应当现【场拍照、录》音录:。像并附卷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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