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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强制】拆除
第二十一条! 查处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具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在违法建设项目】的显著位置和本级】人民政府《、本单位门户网【站或者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张贴《或者刊登催》告书催?告限期拆除;—催告期不少于三【日,。最,长不超过七日
】 《经催告仍不自行拆】除的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同时!公告限定当事人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具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
第二【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除的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搬出违法—建(构?)筑物内的》财物当事《人逾期不搬》出财物?的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通知当事人同!时邀请基《层组织代《表或者?公证机关《到,场见证对相关财物】进行登记《并将:物品和?清单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不》到场的通知其十【。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违法建构(—筑)物内搬》出的财物逾期不【领取的?实施强?制拆除的机关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移交!财政等有关部门参照!本市处理查封扣押】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鲜活物》。品和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先行拍卖或者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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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占!用耕地 、》林地、公共》绿地、湿地进行违】法建设?破坏自然资源的由查!处机关依《法实施?代,履行 ?。。
》 在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内的违法建【(,构)筑?物经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立《即依:法实施?。代履行
【 :。 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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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违法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含代履行)—时应当现场》拍照、录音录像并附!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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