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筑物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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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临街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任何部分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临街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按相应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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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宾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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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位,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建筑物转弯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按前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 除城市【基,础设施外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沿—城市道?路布:置时其地下建—(构)筑物不准超越!道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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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的—。地下部分与用—地界线的距》离除: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外:并不得小《。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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