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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罚《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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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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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不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
【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三:)违法处理罚没款】、罚没物品》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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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
《。。 》(二)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第!五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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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责令限期【汇交;逾期》不汇交?的对测绘项目的【出资人处以重—测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测绘资质证书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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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 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给所有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发行、销售》和展示并可对出版社!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经—审核擅自编制公【开出:版的全市各类地图的!;
? : , (二)发行、销!。售未经审核》的地图的《;
— (三)国界线】或者省?、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错误的;
】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没收地》。。图产品及其违—法所得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拆除: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其失】去,效能:以及拒绝支付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费用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六十三条 】。。 本办?法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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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 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注册材料、年度注】册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以及有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的,依据: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分别给予《缓期注册、不予【注册直至注销—其测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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