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居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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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供!水活动和使》用城乡供水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 城乡供水应当推进!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
! 城乡供【水应当遵循》开发水源与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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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乡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城—乡供水政府》责任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实施区域!供,水加强水源保—护和城乡供水设【施,建设
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节约用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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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供水的?相关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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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规范突发!城乡供水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城乡供水》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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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在?城,乡供水工作中应当】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保障饮用】。水水质促《进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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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乡供!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保护】供,水设施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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