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 ,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适用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镇园:林绿化是《指为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兴建和保护、—。管,理各:类绿地及其设施等】活动
》 本条例】所称城镇《。绿,地是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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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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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镇:园林绿化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保护和》管理
!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 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根?据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其规定执行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全民—义务植树和经常性】绿化:。的,组织工作
】 ? ,发改、财《政、规划、林业、】土,。地、建?设、水务《、交通、《。旅游、?民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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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充分利用》本市热带滨》海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突,。出以椰?子树:为基调的热带植【物,景观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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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提高园林绿化的】科技和?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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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履行绿!化城:镇和保护绿》。化的义务
】 ? 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创建园?林单位?和优质园林工程活动!推动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自?建,、捐赠(《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园?林绿化?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可】以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的林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 鼓励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种—草绿化环境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可以自—主选:择、更新树种—但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树木、破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举报—和制止
【 在城镇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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