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验, 收
—
?
7.—1 一般规—定
!7.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完》毕,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实》施
《
7.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1】填写资料《核查记录
【
《 1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
2—。 本规范》第3.0.1条规定!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3 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技,术资料
《
》 4》 竣?工,图及:相,关文件?资,料
】 : 5 施工—过程(含进场检【验、:安装及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
6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验收?内容和验收方法制】订,。验收方案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方案按程—序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2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