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验 收
》
】
7.1 一般】规定
【
7.1.1】 ,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完毕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实施
!
7.》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1填写资—料核查?记录
《
1!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
— 2 《 本规范第3.0.!。。1条规定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3 】 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技术资】。料
—
? , 4: 竣工图》及相:。关文:件资料
【
5【 施?工过:程,(含进场检验、安】装及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
6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1.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验收内容《。和验收方法制—。。订验收方案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方案按程【序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2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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