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验 收【
—。。
《7.1 一般规】。定
!7.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完毕!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实施
!。
7.—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1填写资】。料核查记录
【
:
,
1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
:
? 2 本规!范,。第3.0.1条【规定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3 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技术资?料
》
《 , 4 竣工—图及相关文件资料】
?
【5 ?施工过?程(含进场检验、安!装及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
:
: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7.1?.3 ?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验收内《容和验收《方法制订验收方案】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方?案按程序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2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