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  【验  收《 】 7.1  一般!规,定 ? 7.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完毕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实施 《 7.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1填写资料核】查记录?   】  1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     2【。  本规《范第3.0.—1条规定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3  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技术资料—   】  4  竣工图及!相关文件资料—。 ?    — 5  施工过【程(含进《场检验、安装及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1.3 】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验收内?容和验收方法制订】验收方案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方案按?程序: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2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