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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条 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一条 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城市总】体,规划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由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确定的重点镇!的总体规《划由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旗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   —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旗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    《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化—和广场?。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十三条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需要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由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苏木、—嘎查村庄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另:行编制镇总体规【划、苏木规》划,和嘎:查村庄规划 — :    【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镇、苏!木规划由区人—民政府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嘎查村《庄规划由《镇、:。苏木人?民政府依《据镇、苏《木规划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苏木乡规划【、嘎查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草【场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苏木: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嘎查村》。庄发展布局 — 第十六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反馈【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反馈镇人】民代表大会》   —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八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旗—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旗: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旗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旗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 第十?九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具【体地:块,的建设用地范围和性!质,、开发强度、空【间布局管理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出入口方位及专【项规划的要求等 】 第二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各阶段城镇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的!重点分片区、—分,阶段编?制并覆盖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化—和广场用《地的合理布局—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沿黄河】湿地、城《中绿地、大青山【。南麓等生态》资源: :第二十一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延续本市—城市总体特征科学】控制主要景观、道】路、广场、绿地【、标志性建筑、特色!历史街区等周边【建筑的高度和密度】高层:建筑要合理退让【建筑红线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二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下列区域的应【当进行城市设—计 : ?   (一)【各类城市公》共中心?、主:要,道路;? :   ? ,(二)火车站、机场!、绿地?、广场周《边及客运交通—枢纽; —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历史街》区;(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重要—区域: 第二十三条! 市和旗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结合所在区域【的风貌特《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四?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条件分析、空【。间,。布局:、日照分析、—景观规划《设计、道路》系统规?划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竖:向规划设计等—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二十六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 ,    【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嘎】查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八《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