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