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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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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将】规划建设项目放线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红线?图)审?批阶段进行由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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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放线】前建设业主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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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平—整场:地;
【 , 2、《必要时应通知相【邻利害关系人到放】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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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放线时【所需:。工,具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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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规划?放线按下列》程序办理《。(1)规划局(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放线设置《标桩拍摄现状照【片发放放线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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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规划放线工!作在红线审批阶段追!加3个?工作日包括现场放线!钉,桩、交桩在十堰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中作好记录并!签字盖章《放线人员《应会同建《设业主测定》。并设置引桩(—点)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保:护措施负责保护【好引桩?(,点)不得破》坏供验线和验—收时核?验
【第十条 《。。 未:经放线而擅自施工的!规划部门不再办理后!续手续转入违法建】设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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