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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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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切实加强规划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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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十】堰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项目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条 【规划放线、验线【、竣工?规划:核实:按下列程《序进行
【 : :放线基础施工至规】划,红线设计标高±【0.00《0,验线工程《竣工后规划核—实
!。第四条?。 , ,十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放!线、验?线和竣?工核实工作由十堰】市规划局《负责其中规划放线由!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执法监?督科、项目》辖,区规划分局》参加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负?责具体技术操作【(现场放线测—量、:标桩、绘图制表、摄!取现:状照片?);验?线工作由局》执法:科,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所在辖区的规】划分局参加必—要时勘测设计单位】参与技术操》作,;规:划核:实工作由市规划局】执,法科负责组织项目】辖区内规划分局一】同参:。与必要?时勘测设计》单,位参与技术》操作(?白,浪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由开发区职—能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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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规划项目放线、!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应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不同阶段!应分别记载现场【放线标桩现场—验线时?基础±0.00【0情:况工程竣工综合核实!情况有关数》据现场情《。。况应准?确施放、测定并【如实记录《各环:节均应拍摄现场现】状照片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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