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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综合保护 【 第十七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滇池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滇池《保护规划《应当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 ?   ?  滇池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滇池保护【规划:制,。定并落实《专项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治:理资金来源》包括 》  :  (一《),。各级:财,政专项资金; 】     (二)】从滇:。池取水?缴纳的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三)贷款、捐款】、赠款;  】  : (四?)其他资《金 : 第十—九条 滇池入—湖,河,道实行属地管理 】 ,   ?  对主要入—湖河道有《。。关截污、治污、清】淤、河道《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河道(岸)—保洁及景观改善等】保护工作《实行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及河(段)长责!。任制具体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   昆明市—人民政府《对主要入《湖河道的管理—实施统?一监督考核其他河】。道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监管 《 第》。二十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整,治应当满足防洪【要求兼顾生态—、景观?的,综,合统:。一建设生态河—堤  》  :。 河道或者河段【的疏浚、《绿化、美《化,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跨流域调水应】当全面规划、科【学,论证、合理调度【优先保障《滇,池保护的水质、【水量需求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调?水工程?的管理根据》调水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跨流域调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维持滇池【合理水?位逐步恢复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 第二十二》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滇池保护范》围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防》止水污染和水土流】失加强?对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古树名木》的保护 《 第二十三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滇池保护!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划定禁养—、限养区域对—限,。养区域的《。。畜禽废水《和粪便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第】二,十四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 》。 :第二十五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并负责行政区【域内入湖河道水质】达标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不得突破控制【指标和?出境断面《。。水质标准 —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十六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和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置、:配套管网等设施改造!。或,者完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体系 《。 第》二十:七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 :     新建城!镇、单位、居住小】区等应?当按照?规划及相《关,。规定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单位、居《住,。小区应当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排放:有条件的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     大中】型企业及其他用水】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采用循环用水】。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 》 第二十《八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保,存原始?的监测记录 —     —重点排?污单位处理》后,排,放的污水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昆—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滇—池管理、水利—等部门建立滇—池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网络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  !   ?省、昆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滇池水环境—状况公报 】 第三?。十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氮、磷等—污染物的排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粪便、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鼓励施用农家】肥限制使用》化肥、农药科学防】。治面源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营,造薪炭林《支持:清洁能源建设 【   《  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实行收集【。、清运和处置责【任制 【第三十二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不可自然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 !     —。禁止将?含重金属《、难以降《解、有毒有害以【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废水排?入滇池保护范—。围,内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入湖河》道    【。 不得引进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将污染环境的!项目转移给无污染防!治能:力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