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综:合保:护
《
第《。十七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滇池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滇池《保护:规划应当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
】滇池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滇池保护规划】制定并落实专—项保护措施 —
第十—八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治,理资金来源包括【 ,
》 (一)各级—。财政:。专项资金; —
? (二)—从滇池取《。水缴纳的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三)【贷款、捐款、赠款;!
— (四)其他资金 !
第十—九条 滇池入—湖,河道实行属地管【理
对!主,要入湖?河道有关截污、【治污、清淤、河道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河道(岸)保洁及!。景观改善等保—护工作实行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及河(【段)长责任制—具体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昆明市人民政—府对主要入湖河道】。的管理实施》统一监督考核其【他河道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监管【
第二十】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整治应当满足防【洪要求兼顾生态、】景观的综合统一建】设生态?河堤
【 河道或者河【段的疏浚《、绿化、美》化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跨流域调】水应当全《面规:划、科学论》证、合?理调度?优先:保障滇?池,保,护的水质、水量【需,求,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调!水工程的管理根据调!水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跨流域调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维持滇池合理水!位逐步恢《复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第二十二!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滇》池保:护范围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防止水污【。染和水土流失加强对!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古树名木的保护 】
,
第二十三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滇池保护《。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划定禁养、限—养区:域对限养区域的畜禽!废水和粪便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
第二十《四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 ?
第二十五】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并负责行】。政区域内入湖—河道水质《。达,标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不】得突破控制指标【和,出,境断面?水质标准
!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第二十六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和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置】、配套管《网等设施改造或【者,完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体系
—
第二十—七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
—。
, 新》建城镇、单位、居住!小区等应《。当按照规划及相【关规定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单?位、居住小区应当】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排放有》条件的?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
》 大中型企》业及其他用水—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采用循环用》水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
第】二十八?。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保存原始的监测】记录
《
, ? 重点排污单位处理!后排放的污水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 《
第二十九】条 昆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滇池管】理、水?。。。利等:部门建立滇池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网络?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
】省、昆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滇—池水:环境状况公报
】
第三十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氮:、磷等污《染物:的排: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粪?便、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
第三》。十一条? 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鼓励施用》农家肥?限制:使用化肥《、农药科学防治面】源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营《。造薪炭林支持清洁能!源建设
》
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实!行收集?、清运和《处置责任制
!
第三十二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不可自?然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
【 禁止将含重【。金属:、难以降解、有【毒有害以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废水排入!滇池保护范围内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入湖河道
—
不得引】进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将污染环境的—项目:转移给无污染防治】能力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