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45-2013 建标库

6  公用工程设计

6.1  空调净化与通风

6.1.1  光纤厂房的生产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各生产房间的洁净度等级和温度、相对湿度应按本规范表4.1.5的规定取值。

6.1.2  新风宜集中进行空气净化处理,新风机组风机应变频控制,并应设置压差报警。

6.1.3  新风机组冷冻水供回温度宜为6℃~12℃,循环机组冷冻水供回温度宜为10%~16℃;加热盘管宜采用热水为热媒。

6.1.4  初效、中效、高效三级空气过滤器可布置在空气处理机组内。

6.1.5  拉丝间净化空调的气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拉丝间净化空调宜分层设置风口,每层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方式;顶层可采用侧送上回的方式。

    2  当拉丝塔设备配置了封闭的高洁净度的净化空气循环系统时,宜采用分层侧送侧回方式。

6.1.6  在确定拉丝间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量时,应计算每层工作平台的工艺设备发热量。

6.1.7  拉丝塔设备的紫外固化装置送、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送风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得抽取室内净化空调空气作为送风,空调器内可设置表冷盘管、加热盘管以及初效、中效及亚高效空气过滤器,送风机组的风机压头应计算工艺设备内部阻力;送风风管应核算风管承压能力。

    2  排风系统可高空排放。

    3  热排风风管应采用耐高温耐高压的材料。

    4  涂覆挥发物排风风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6.1.8  拉丝间应设置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