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总平面布置
3.3.1 光纤厂应按工艺生产系统、动力辅助系统、仓储系统、办公和管理系统等功能分区进行总平面布置,人流、物流出入口布置应避免交叉干扰。
3.3.2 光纤厂宜设环形消防通道,若有困难时可沿厂房长边的两侧设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3.3 光纤厂厂区道路面层宜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
3.3.4 光纤拉丝间离城市主要道路的直线距离宜大于50m。
3.3.5 光纤生产厂房周围宜种植常绿灌木和草皮,不宜种植对生产环境有影响的高大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