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厂址选择
3.2.1 光纤厂厂址选择应结合地区中长期规划,选择在远离散发大量粉尘、有严重空气污染的工厂、仓库、堆场的区域,同时应避开空气污染源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 光纤厂厂址选择应避开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等有严重振动影响的区域。
3.2.3 光纤厂厂址选择应对市政给排水、动力供应、通信设施完善和交通便利等因素进行比选。
3.2.4 光纤厂厂址宜选择在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8度的地区建设,在8度区远离地震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应大于200m。建筑场地应避开对抗震不利地段,不应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建造光纤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