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    《 本办法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    《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指导 第五!条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依法【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