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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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审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文《件中未包含》符合计价《规定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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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提供资》料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计价规定》进行工?程结算?和审核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执】行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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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委托或【者承: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未按照规定选取咨】询企业或者》承,。接,咨询业务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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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咨询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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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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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可【以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处】以, 10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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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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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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