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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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相关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按照规定应当—计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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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工,。程决算等的编制、】审核;
》 (二)建设!工程实施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造价鉴定;
】 (三)为计!价活动提供》的,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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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 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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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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