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权!。属证书
》
?。第二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使用】国,家统一制作的—文本由登记机关依法!颁发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颁发或—者伪造、涂改房【屋权属证书或—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标记《、加盖其他》。印章
【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遗(》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及时在指!定报刊上《公告作废经6个月后!无异议的持》遗(灭)失证明【文件、身份》证,件和登报声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登记机关》办理补证时在补【办的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并注销—。原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影响使用的—经房屋?权利人申请原登【记机关查验后—予以换发《并,。注销原房屋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