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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相关实施问【题的:通知:
长—规发[2014]1!18:号
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
】 ? 为落实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结合?2014年8月【6日专家咨》询会意见现将—执行该两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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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4年8月1!日之前已完成总图审!批(以总《图签:章日期为准)的建】。设项目之后未—进行总?。图修改的建筑面积】。计算均按原规则执】行
! (二)2》0,14:年8:月,。1日之前《已完成总图技术审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复核但因并联—审查、用地》手续:、交通影响》评价等未完善而【未完成总图签章的】建设项目可参照上】述(一?)条执行且须在总】图审查意见中注【明“建筑面》积计:算按原规则执行【”
】 :(三)已完成总【。图审批的建》设项目申《请修改在20—1,4年8?月1日之前尚未【完,成总图修改的审批】(以总图签章—日期为准)
! :。 》 1.总图—中未涉及变化的单】。体建筑面积计算按原!规,则执行
》
? 】2.总?图中涉及变化的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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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对于减层》等不:涉及总图建筑物【外轮廓线变化的【情况建筑面积计算按!原规则执行
】 — 【。 (:2)对于加层或涉】及,总图建筑物外—。轮廓线变化的情况①!已办理过建筑—面积:复核的?变,化部分建筑面—积计:算按新规则执行【并由审批处室—在图纸中标示出【变化部?分或:对,设计院出《具的对比《图予以认定未变【化部:分按原规则执行;】②未办理过》建筑面积复核的整】。栋按新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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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中具【体条:文,的操作?。细则按附件》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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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
—。 《 结合本轮技—术规定修改工作【尽,快制定?新日照?。分析规定在新规定出!台前仍继续》沿用原日照分析规】。定如:遇,特殊情况按相关规定!上报研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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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长规发〔20!14〕98号文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
】 特《此通知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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