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乡规划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
—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 (三)》。对应当受理的事项或!者投诉?举报:不受:理的;?
—(,四)包庇、纵容【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人的;
》 (五—)泄露被监督检查】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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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的;?
: ,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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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 》。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和修改以及规划草!案第三方技术审查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修改和审查】的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查:报,。告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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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
: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在建?工程违法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 (一)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部分)或】者建筑高度且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
】。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等!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 ?
(三)!侵占现状及规划确定!的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河湖—水面、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压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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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用地进行建设的【;,
—(五)?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
》 ?。(六)?。在已完成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 (七)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拆除的【情形
(!一)拆除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二)违法建—筑与合法建筑整体】施工并在建筑结构上!具有:整体性拆除违法建筑!将严重影响合法【建,筑结构安全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建设情形的—单项工程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
第九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罚款》
第九十【。八条 承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或者建设工【程测绘?等业务?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取得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建设【工程组织验收或者】将其投入使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 (一)组【织验收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投?入使用的没》收违法收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房屋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改—变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一百》零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一)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后!未按规定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和设施》并清理现场恢复土地!原状的
— ?临时建筑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违法?使用临时建筑或者】利用临时建筑—从事违?法行为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收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镇辖区范】围内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在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百零: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且情节严《重致:使不能?实施监督《检查的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暂:扣相应的规》划,许可证件
【。
,第一:百零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停止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并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暂【停向违法建设—工,程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暂停向违法建!设,工程:供水、供电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逾,期不:拆除并清理现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的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清,理现场强制拆除【和清理现场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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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 对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报纸等—公共媒体《和违法建设》项目现?场予:。以公告?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 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建设项目不—。及时拆除《影响安全、交通等的!可以在?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直接予以—拆除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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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8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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