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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和管《理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特区范围内!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精【致建构优化空间布局!结构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彰显滨海山水特色和!潮汕传统《风貌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 — 第四条 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及时公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和建《设的依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特区城》乡规划工作  】。   特区实—行规划委员》会制度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重大事项】应当经规划委员会审!议     规】划委员会委员—应当体现《广,泛性由?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委员总—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人数【应当超过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规!划委:员会的具体》议,事规则?由,本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特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并具体负责》市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派】出机构和城乡规【划监督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或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规划管【理     南澳!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南澳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接受!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 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区城:。乡规:划管理的实际—对市和区《(包括有关产业园区!)在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等:方面的管理体—制作出特别规定【 :。 第八《条 本条例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在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 第九》条 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体现新型城—镇化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优先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  各类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 第十条! 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听取:公众意见依》法,。公开城乡规划编制修!改、规划许》可和违法建设查处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 :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规划?研究规范地理信【息和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加强!各类城乡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 :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测绘?、研究?、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特区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划技术】规范)作《为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的技】术依据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