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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建设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保护:规划和保护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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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除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经批准建设的!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所在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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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项目》批准文件和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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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项!目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 (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和保护《详细规划的要求【核定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三)审核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总:图或者初步》。设计方案; —。
—。(四)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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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由?规划用地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和《附,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三十四条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保—护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应当先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提出申请; —
,。
? (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和保护详细规划的规!定提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
】 : ,(三)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 (四)—审,查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件确认符合】。。保护规划和保护详细!规划的要求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护文】物古迹及其周—围的林木《、,植,被、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保《。护规划条件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规划:认可文件未取得规划!。。认可文?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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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存,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