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个人房屋建》设工程的管理依【法采取建设工—程定验?线记录册、主体结构!封顶核实、区—(县)建设局—质检验收、工程竣工!核实等?措施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 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建设部门【对,本市个人房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拍摄和录音; ! ,。   ?。(三)责令有关人员!停止违法行为 【  :   市《、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十】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以社区!和村组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