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 控规】修,改审批程序》。
第九条 — 控规修编程序【
(一】。)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报告阶段
!。 : 1》.申请(时限4个】工作日?)
! —控规修编由区—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向我局提出申!。。请承办处室收集【申报:资料
! 》 市政府安—排的公益性项目由】我局委托
【 — 2:.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
【 : 在—开展必要《性论:证报:告前承办处室根【据控规以及申—诉理:由提出意见》并将意见提交市【规委办?。公室:办公会审议》
: — : : :根,据市规办会意见承】。办处室将是否开【展必要性研究函复】申请方
【 : , : 3.修改》必,要性研究(编制【时间不计时》限建议编《制时间15个工作】日)
》 — 》由申请主《体委托?编制必要性研究报告!
? 【4.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将修?改必要性报告发放相!关处室?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
! 5.—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10!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必要性》报告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 — 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
! , — 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
《 【 6.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
! ? ? 承办处室汇!。总,。专,家论证?和公示意见报市规】。。办会审议审议有修改!意见由承办》。。处室将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修改主体】
— : 7.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
? 】 : 承办处》室负:责拟定通过专—家论证、公示—及市规办会》审议的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的请示报市政府】批准
》 (二)控规修!改方案阶段
】。 ? 1.—编制修改方案
】 《 , , 》 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申请主体】委托编制修》改方:案
:
?。 , 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将修改《方案:发放相关处室初【审
— 《 ,3.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35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
》 【 : 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
】
【 , 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
【 — 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 5?.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报:市规办?会审议审议有修改意!见,由承办处室负责组】织编制单位修改【。完善
】 6.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负责拟定》通过专家论》。证、公示及市—。规办会审议的控规】修改方案的请—示,及批复文《件报市?政府批?准,
: — 7.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
:
第十条 控!规调整程序
—
1.受理!申请(时限2个【工,作日)
》。 , 【控规调整《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土】地权:属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理由和调整】的必要性《承办处室收》集申报资料
【 : 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
— 经!承办处室《初审:。符,合规定的函告申【请单位编制调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及总平】面,或,建筑设计方案
】 : 3?.审查(建议论证时!间,5个工作日)
【
!承办:处室将调整方案转】相关处室审查—
》 3.?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3?5个工?作日)
—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
》
!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
《 》 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
: 【 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 审批处《室同时?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20《。13]第《34期)《出具:预条件公示如有异议!由用地处函告审批】处室中止
! 5.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
! ? : 承办处室将调整!方案提交《市规办会审议并负责!组织修改完善
!。 6《。.审定(时限会议纪!要签发后3个工【。作日)
【。 承【办处室负责将审议通!过的控规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据此》出具的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不!再,上报:市政府
— 7.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
》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
第!十一条 《 控规补充程序
! 1》.受:。。理申请(时限2个工!作日)?。
? 《 ?控规补?充由建设单位—或土:地,所有人向《我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补充的【必要性?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的规划补充方案
!
《 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
—
? , 承办处室》对补充方《。案进行?。初审
?
, 3》.公示(《时,限12个工作—日,)
! :必要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
《 —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审定(时限会议!纪要签?发后3?个工:作日)
】 : 承办处室【。将控规补充方—案按照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技术审查!事项分类分级—制度提交各》级会议?审定
《 《5.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
:
!承办处室《将控规补充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控规维护【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