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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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条规定已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以及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缩小停车场》使,用范:围,或者:将公共停车位改成】。。。。专用停车《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停车位一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每停车位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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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停:车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补建】在规:定期:限内未补建的处【以应当配建停车【场建设工《程造价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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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未履行相应职—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未履行相应职责】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实时向》停车信息系统—传输准确停车—数据的处以五—千元的罚款
】 《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在中止或者》终止:经营前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三十》日向社会公》。告的处以二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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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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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的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机动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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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停:放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持续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机动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第四十?二,条, 建设?、规划、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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