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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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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一般工程》采用两段开标法【。即先开技《术文件评委对—技术:文件评定后再开商】务文件
第】三十二条《 开标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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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网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应随《机确定抽取范围实现!本市评?标专家与外埠评标专!家结合使用
!第三十?。四,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招标》项目专家评》委确需在《专家网外聘请的应在!开标前3日内报招标!办审查?其聘请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工》程技术、经济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为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所在单位的推!荐函、本人相—关专业?。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 ,。 (三)在该专业!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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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作!为评委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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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代表于开标前2【小时内在招标办【的监督下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网中【。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评标专家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第三!十八条 《评,委实行?持证上岗《评标前?。由监管人员核验【身份评标时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部分可以要求投标!人解答?。或者做出书》面澄清但解》答或者澄《清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不予评审
】第四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名章的;!
《 3?、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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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 ,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6、《。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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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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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二》)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 (四)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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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评标委员会—根据:。。。前款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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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标底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国—有及政府投资—项目编制标底(含】工程:量,清单)的《造价咨询机构—名单应由招标办会同!造价站?定期确认
】。。 (二)标底—预算编制单位除【国有及政《府投资项《目在已确认》的咨询机《构中选择外其它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中自行选】择应当签订标—底编制?。合同并在招标—办备案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不—。能同时?编制该项目的标底】预算
》。 (?三)编制《单位应当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 (四?),标底预算《文件应当使用市【造价管理站》。统一印制的封面并在!封,面上加盖编》制单:位预结算业务成【果专用章《及预算人员专业【印章所有文》件密封后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标《底编制单位》。报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并:与招:标人办理交》接手续
】(五)?标底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预算》及编制依据;
【
: 2、》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量》。、价格及依》据;
《。 ,。
?3、固定价格风险】费的测算依据;【
4、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特!殊项目?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
《。 (六?)开:标前标底必》须严格保密
【 (七)—凡政府投资》项目由招标办会【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造价站对标底预】算的确定实施监【督
第四十!三条 评委应对施工!方案优劣和报价的】合理性阐明意见、理!由和依据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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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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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意见:;
(二)!评,标结果包括对—投标人的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等;
(三!),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原始评标资料!。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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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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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六条 招标设有标!底的标?。底仅做?为建设单位的期望值!以控制投《资或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在评?标时供评委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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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企业资质—、重合同守信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和ISO9002!认证等?各种评?。。比奖项不得作为评】标加分内容》
第四—十八条 评标结【束后:应将评标《、定标结果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交易中心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到投!诉招标办应及时进】行复: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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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五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十一条! 凡低价中标的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数《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同时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与履约担!保数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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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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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人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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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 (三)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 (四)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做出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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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 (二)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三)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双倍返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招标文件】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中《止招标;
【 (?二)确定中标人后】拒绝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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