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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一般工《程采用两段开标法即!先开:技术文件评委对技】术文件评《定后再开商务—。文件
第【。。三,十,二条 开标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第三十三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网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应随机确!定抽取范围实现【本市:评标专家与》外埠:评,标,专家结合使用—
第》三十四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招标项目专!。家评委确需在专家】网外聘请的》应,在开标前3日—内,报招标办审查其聘请!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工程技术】、经济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为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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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所在单!位的推荐函、本人】相关专业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 (三《。),在该专业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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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作为!评委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代表于【开标前2《小,。时内:在招标?办的监督下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网中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评标专家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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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评委实行!。持,证上岗评标前由监】管人员核验身份【评,标时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部《分可以要求》投,标人解?答或者做出》书,面,澄清但解答或—者澄清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不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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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名章【的;
》 3、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
?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6、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 , (一?)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二)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四)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评标委员》会根:据前款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第四十】二条 标底》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国有及政府—投资:项目编制标》。底(含工程量清单】)的造价咨询机构名!单应:由,招标办会同》造价:。站定期确《认
? (二)标【底预算编制单位【除国:有及政府《。投资项?目在已?确认的咨询机构中】选择外其它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中自行选—择应当?签订标底编制合同】并在招标办》备案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不能同时】编制该项目的标【底预算
(!三)编制《单位应当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
(四)【标底预算文件应【。当使用市造价管理站!统,一,印制的封《面并在封面上加【盖编制单位》。预结算业务成果【专用章及预算人员】专业印章所有文【件密封后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标》底编制单位报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并与招》。标人办理交接手续】
: (五)标【底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 1、施工—图预算及编制依【据;
—。 , 2、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量、价格及依据;】
《
3、固定价格】。。风险费的《测算依据;
—。
4、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特殊项【目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
— ?(,。六):开标:前标底必须严格【保,密
(【七)凡?政府投资项目由招】标,办会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造,价站对标底预—算的确定《。。实,施监督
【
第四十三条— 评委?应对施工方》案优劣和报》价的:合,理性阐明意见、理】。由和依据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
第四十》四条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一)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意见;?
? (二)评标结果!包括对投标人—的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等;
》 (《三)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原始评》标资料?等附件?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第四《十六条? 招标设有》标底的?标底仅?做为建设单位—的期望值以控制投】资或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在!评标时?供评委参考》
第四十七条! 企:业资质、重》合同守信《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和IS】。O,。9002《认证等各种》。评比奖?。项不得作为评标加】分,内容
第四十!。八条 评标结束后应!将评标、定》标结果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交易中心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到【投诉招标办》应及时?进行:复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应予以—纠正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
第五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
第五十一条 !凡低价中标的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数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同时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与履约》担保数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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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 ,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人!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
》 (二)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三)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 (四)《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做出延】长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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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
(二—)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三)—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双倍返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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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文件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中止招标;
! (二》)确定中标人后拒】。绝,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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