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投 标 ! 第二十》一,条,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第二十二条 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一项与其资—。质相适应的施工【工程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再—报名投标建设工程竣!工,(土建工程指主【体,竣工:)持有效证明到招标!办办理销项手续方可!再参加工程投标 ! , ,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应本人持项目】。经理:投标证以所在单【位名义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项目经理【。从,投标报名直至中标】施工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招《标办备案通》过 】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应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投标文件】特别是技术文—件不得有缺项等【。明显缺陷《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工程依法进行分包的!应当将拟分包工程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 , 第二十!六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己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 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接》收 】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第三十条 【严禁:投标单位挂靠、串通!投标、虚假》投标凡已报名或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