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筑物?的高度及体》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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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的《高度、体《量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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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文—物古迹、《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及?其技术影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的有关净空高!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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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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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沿城市主干!道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面: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沿城市主干道南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宜小于道《路红线宽度(—。w)与建筑》。物退红(s)之【和的:1.0?倍即h<1.—0(W?+S);《
【 , ,(二)沿城市主干】道北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宜小于道路—红线:。。宽度(w)》与建筑物退红(【。s)之和的》1.5倍即》h<:。1.5(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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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60米?其它多层建》筑面宽不宜超过8】0米;高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4》5米其它高层建筑面!宽不宜超过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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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北戴!河区的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近海地段的建筑!层数为23层3【。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基底面—积的1/2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12米;》中海地段建》筑,层数为45层5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基底面积的1!/2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18米—;远海地段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且建筑屋《脊高度不大于—21米;其他区域】建筑高度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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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戴河区建!筑以小体量为主近海!地段面?宽不宜超过》40米且建筑基【。底,面积:不宜超?过,80:0,平方米;其他地【段面宽不宜超过45!米且建筑基底面积不!宜超过?900平方米特殊建!筑体: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九条 山《海关古城保》护区、协调控—制区的建筑高度及】体量控制必》须满足古《城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具体建筑高度和!体量控制《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标为准!
—。第,三十条 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城、抚宁!县城建筑高度—和体量?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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