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工【程,规划
《
— 克?拉玛依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各项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在规划管理中应根!据已:。经,审批的?。克拉玛依城市—及下辖镇区总—体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各》。项专项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 建设用【地配套系统》容量在超过市—政公用设施的各【项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要求时—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建?设用地内《系统配?套,增容的方案其实施不!能影响和《破坏已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及周边建成区【的系统配套使用并应!符合环保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
》
一、 给水—工程:规划
【
1、控制原则【
— : 1.1 城市!供水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执行
—
? : 1.2 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1.3! 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应设在!不易:污染的富水地段必】。。须按规定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保护区界限应【设,置,明显标志一级—保护区应《符,合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III类】标准
! 1.4 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应位于《城镇和工业区的【上游:必须按规定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设?置,明显标志《一,级保护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 l-!1999中规定的I!。I类标准
【
【1,.5 ? 规划长距离输【水管线时输》水管:不宜少于两》。。。根,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水源、安全!水池等条件时,亦可!采,用单管输水
】
?。 : , ,1,.6 市区的供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供水管道—。。规划力求缩短线路长!。度,尽量沿道—路布线减少拆—除;:选择最?佳地形、地》质条件努《力避开滑《坡、沼泽、》。塌方、洪《。泛区:等
—。
2、 给水设施!
【 2.》1 储备水】池及输水干管工程】
,
【 2.1.—1 在山》。上,水库扩建两》座5000》 ,。m3调?节水池
!。 , 2《.1.2 建设】三坪水厂山》上水库DN800】供水管线末段—泵站将作《为中心城备用转【水泵站在《应急时使用
】
2.!1.3 末段【。泵站西南工业园区D!N800管》线建设长约6km在!胜利:路与东环路相交【。处接:入
:
】 2.?1.4 大农业庭!院,经,济,带及飞机场DN20!0供水管线建设
!
?
《 2.1.5 【 在新飞机》场配套建设DN20!。0,供水:管线建设《管线沿呼克公路敷】设中间给大农业庭】院经济?。带住宅供水
—
3、 】 配水干管工程【
【 3.1 !中心:。城现有配水干—管中腐蚀较严重的】部分:管线:进行更换
—
】3.2? , 新规划建设区按!照规划?配建
【
》3.3 《 新行政区配【水,管线规?划为:环形:管,网
】 ?3.4 建【立、健全采用西【郊水库原水的绿化管!网,体系
】 , , 3.《5, ?在,对小区环境进行绿化!改造时应建立独立】的绿:化管网待《主,干线施工《后进行连接
】
,
二、 排【水工程规划
!
:。1,、 ? ! 控?制原则
》
》 1》.1 《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
【 1.2 ! 克拉玛依》市城镇排水》体制一般采用—不完全分流》制暂不设置雨、【雪水:排水系统
【
《 1.3 污!水,管道规?划原则以《及雨水排放原则【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执行
】
1.!4 污水处处理】厂厂址宜选择—在城市地表水系统和!地下水流向的—下流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交通:、运输?和水电?供应方便以及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并:应与城市规》。划居住区、公—共设施保持30【0米:以上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
】 , : 1.5《 克?拉玛依市属水—资源:不足的城市应合理】利用经处理后分别符!合有关标《准的污水作为农林】。。灌溉:。用水、?河,湖景观?用水、生《活杂用?水和工?业用水
》
《2,、 排水管网工】程
—。。
2—.1 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划配建排【水管线
—
2.!2 在新行政区】建一条D《N90?0排水管接入胜利路!西侧已建的DN10!00管线沿西环路外!侧,新,建D:N800《~,DN12《00事故排》。水管线至《胜利路DN60【0排水管线
】
— 2.3《 西环路沿线公】路经济?带的排水纳入现【有系:统解决西环路以【东,进原系统西环—路以西(塔山路【永红路)新》建D:N,300~DN400!排水管线永红—路,至,滨,河路段建一条D【N400~D—N500《的,排水管线《将西:环路:。。以西排?水接入西一线—
:
— 2.4 — 自:银河路起沿东环【路新建?一条管?径DN300~【DN500》排,水,干线经武警支—队(矿史陈列馆【)、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至一厂特车队东】侧,将东部未纳》入系统的《污水:纳入系统《经预留DN600】玻璃钢管跨过—穿,城河再沿《东环路(穿》城河南)西侧下行向!西接入沿迎》宾,路东侧下行的—DN:100?0排水管《线
?
,
3、 污】水处理站
!
? 新建南郊—污水厂?可以满足《中心城及西》。南工业园区到—2015年的污水处!理规模对人民—医院污水及各小化】工厂:污水必须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东沟污水《库暂作为城市排水】事故水?库保留
】
三、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
?
1、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
》 1.1 ! 控:制原则?
!。 1.1.1 【 城市电源发电厂!、变电所选址应【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标准执行】
】。 :1.1.2 【 城市高压供—电宜优先采用l【1OKV线路供电】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
》
,
《 1《.1.3 城市!低压供电网路宜采】。用网格式新建居住】区、小区、商业街、!大,型科:教文化公建》及广场、大型—公共绿地等地—块应采?用地下电缆供电1】.1:.4 规划新建!的66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1.】1.5 》 ,重要公用设施—、医疗?单位或用电大—户应单独设置变压】设,备或供电电源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
1】。.2 供—电,设,施
—
1—.2.?1 ? 规划200—3年增容《改造3号变电所【、西南郊变》电所解决城区西南部!新增负?荷的供电《需求:
】 1.2.—2 《2003年》。。在中心城《区东南郊新建—一座1?10kV变电所 】
— 1.—2.3 《 2005年在】人,民广场?灯光球场下》新,建35k《V中心变电》所解决?中心城区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
?
》 1《.2:.,4 《城,区调整?新增:35kV《变电所2座
!
1】.3 》。输,电线路
【
1.3!.,1 2》003年完成对【枢-克线、枢-南】。线、克-南线—三线走廊的整合改】造
【
: ?1.3.2 2!003年建设枢【纽变-东南郊变以及!3号变-东南郊变】35kV线路(3】×LG?J-185mm2】。)
! 1.3》.3 200】4年完?成,对枢:-农线、《枢-红?线线:路走廊的整》。合改造并预留—出枢-?飞线走廊《宽度
?
《
? 1.3.4 】 2005年【对枢纽变35kV出!线进行?扩容改造新增35k!V出线4路》
《
1.3!.,5, 200—5年建?设由3号变》电,所-中心变》电所以及北郊—变-中心变电所35!k,V电:。缆线路
】
2、? 》 ? —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
》。2.1 》 控制原《则
《
《 2.1.1 ! 电信局》含长途局、中心局】、汇接局、端—。局、移动电话局等
!
?
?。 , 2.1.2 】 电信局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电信?部门专项规》划的要求应避免在以!下地方?设局:
,
?
》 1、局址》附近:有较大振动或—强噪声
【
》 2:、局址附近有腐【蚀性气?体,或产生粉尘、—烟雾:、水气较多的厂房的!。常,年下风向及l1OK!V以上输电线路较】近的地?点,
?
【3、局址《不应:临近地层《断裂带、《流沙层等危险地【段对抗震有要—。求的:地区应选择对—房屋抗震和建—设有利?的地方?。避开不利地段
!
《 ?2.:2 电信线路
!
《
2.【2.1 》。 城市通信线路应优!先选择地下》敷设方式风景—。名胜、旅游度—假,区应选用地》下,。。敷设方式
【
—。 2:.2.2 规】划,。应预留微波通道并做!好,保护工作
》
【 2.《2.:3 通信线路】孔道应留有充分余】地,并考虑宽带网、【有线电视等》线路的余留》
?
【2.3 — , 通信设《施
?
2!.3.1 在】规划新城区南—部的公用信息中心新!设固定网交换机1】个在规划的5—个公用信息》节点内设模块—局和移?动基站等设》备
?
四、 】供热:工程规划
》
,
1、 ! 《 控》。制原则?
》
: 1.1【 , 《遵循国家《能源政策结合我区资!源优势城、》镇供热热源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逐步规—划建设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
?。
? 1.2 ! , 热电厂厂址【应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宜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具有《良好的供《水条件?。具,。有合理的地形高【差等厂区周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
》
《 1.—3 区域锅!。。炉房的?位置应靠近热负荷】集中:的地区?位于地质条件—较好以及交通运输】方便和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
,
【 :1.4 《 城市—热,力管网的主干线应沿!热负荷中心敷设并靠!近,热负:荷大的用户热水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10km蒸汽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4!km:
:
【 1.5 】 供热设施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的规定
【
2、 ! 】。区域锅炉房建设改造!。
《
—2.1 对目!前设备?效率低、《运行状况差、—老化严重的锅炉如】KZL系列逐步【淘汰:根据供?热负荷的《发展及设备运—行情:况结合大《修改造3-》5年逐步拆除具体】有工人、工农、友谊!、市:运司、长征锅炉房】
】。 2.《2 《 根据城区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前进锅炉】房、新城区》西南锅炉《房、昆仑《锅炉房三座大型集中!供,热设施?
—。五、 管线综】合规划
》
1、 】 , 控制《原则
》
《 1.1 ! 遵循国—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执行
!。
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
》 , 1?.3 ? : ,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新建?的让现有《的
! 1.4》 ,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应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O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
—1.5? ,。 : 给水、排水【。、燃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热力、电信》、电力电《缆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
!
? , 1.6 】 架空》热力管线不应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敷】设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
?
? 1.7 】 , 下列《情况之?工程:管线应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
,。。 1》.7.1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1.7.—2,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
》。 1《.7.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 : 1.《。8,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静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
》1.9 《 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静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静距(m)【
?
?
2、】 城区综合】管道建设
!
2—.1 —规划综合管道以道路!系统“四横二—纵”(“四横”为】银河路?、准噶尔路、昆仑】路、南?新,路“二纵”》为友谊路、胜利路)!为,框架向次级道路延伸!
?
:
2.2 !。 规划综合信】息管道建《设采用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合】建共用分摊投—资”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管道建设《项目的申请》
,
?
2.3! : :。。根据现?有局所分《布、信息管道—现状、道路系—统规划?和改造计划情—况,及光缆网规划发展】需求作出光缆网规划!考虑期限为5—~15年规划新【建管道52.—2km
—。
》 2.4 — 新建管道的】设计:施工应在《交叉道口《设置:人,(手)孔并将其与道!。口红绿灯杆》下预:留的手?孔沟:通以便将来》道路信?息监测系统使用
!
:
2.5!。 老》区综合管道建设随道!路改造一同实—施已:改造实施的有准【噶尔:路西段?、友谊路、幸—福路和银河路西段】、天山路、准噶尔路!东段、鸿雁路、红旗!路、昆仑路、油建】路、塔河路200】4年实施《通讯路、光》明路、西霞路—、,红星路、胜利路、东!郊路道路改造工程】
— 2.6 】 : 加强过《河管道的管》理,对,已穿放?的光缆和电缆进行整!改禁止?电缆占用和》光缆独占管孔
【
《
六、 —竖向规划
》
《
1、 —。 控制原》则
》
,。
—1.:。。1 —遵循国?标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
: 1.2 ! 同《一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
!
? : 1:.,3 》 ,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1.4 》 : 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小于2.》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非机《动车车?行道的纵坡取值
】
!1.5? :。 :。 道路?的横坡应为1%~2!%
:
— ?1.6 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还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应为0.》3%;最大》坡度平坦地区应为】1%坡地应为3【。%
《
1.!7 》 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7.1 !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
》 : 1.《7.2? 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
》 1.8 !用地防护工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8.1 街】区用:地,的防护应与》其,外围道路工程—的防:护相结合;》
【 , 1.8.【2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联!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
,
《 1.?8.3 》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区】域及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阶,应采用挡《土,墙防护
! ? 1.?。9 》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9.1 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
—
1.9!.,2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