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工程规!划
】 ?克,拉玛依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各项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在规:划管理中应根—据已经审《。批的克拉《玛依城市《及下辖镇区》总体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各?项专项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
《 建设用【地配套系统容—量在超过市政公用】设施的各项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要求时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建设用地内】系统配套《增容的方案其—实施不能影响和破】。坏已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及:周,边建成区的系统配套!使用:并,应符合环保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
一、 !给水:。。工程规划
》
:
1、控—制原则
! 《1.1 城市【供水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执行【
《
《 :1.2 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
: 1.3 !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应《设在不易污染的富】水地段必《须按规定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保护区【界限:应设:置明显标志一级保护!区应符合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III类》标准
【
《 1.4 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应位于城镇!和工业区的上—。游必须按《规定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设置明显标》志一级保护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 l-1【999中规定的II!类标准
》
【 1.5 》 规划长距离输水管!线时输水管不宜【少于两?根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水源、安全水!。池等条件《时,亦可《采用单管输》水
:
?
: 1.6 !市区的供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供水】管道:规划力求缩短—线路长度,尽量沿道!路布线减少拆除;选!择最佳地形、地质】条件努力《避开滑坡、沼泽、】塌方:、洪泛区等》
《
,
,2、 给水—设施
! 2《.1 《 储?备水池及输水—干管工程
!
2.1】.1 在山—上水库扩建》两座5?000 m3调节】水池:
!。 2.1《.,2 建设三坪水厂!山上水库DN80】0供:水管:线末段泵站将作为中!心城备用转》水泵站?在应急时使用—
【 2.1.【3 末《段泵站西南工业园区!D,N80?。0管线建设长约6】km在胜利路与东环!路相交处接入
【
》。 2.1【.4 大农业庭院!经济带及飞机—场DN200供水管!线建设
! : 2.1.—5 : ,在新飞机场配套【建设DN200供水!管线建设《管线沿呼《克,公路敷设中间—给大农业庭》院经济带住宅供水
!
3、 】 配水干管工—程
?
,
【3.1 —中心城现有配水干管!中腐蚀较《严重的部分管线进行!更换
》
:
? 3.2 新!规划:建设:区按照规划》配建
?
?
3.3! : 新:行政:区配水管线规划【为环形管网
!。
》 3.4 建立!、健全采用西郊水】。库原水的《绿化管网体系
!
— 3.5《 在对小区环境!进,。行绿:化改造时应建立独立!。的绿化?管网待主干线施【工后进行《。连接
【
二、? 排水工程规划】
,
》1、 【 控!。制原则
】
1【.1 ?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
】。 , , :1.2 《 :克拉玛依市》城镇排水《体制一般采用不【完全:分流制暂不设置雨、!雪水排水系统—
:
?
《 ,1,.3 ? ,污水管道规划原则以!及,雨水排?放原则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执行
】 1.4【 污水处处—理厂厂址宜选—。择在城市地表—水,系统和地下水流【向的下流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交通、运输和—水电供应方便—以及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并应与城市】规划居住《区、公共设施保持3!00米以上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
— 1.5【 克拉玛依市【属水资源不足—。的城市应《合理利用经处—理后分别符》合有关标准的污水作!为农林灌溉用水、】河湖景观用水、【生活杂用水》和工业用水
】
2、 排】水管:网工:。程
》
《 2.1 【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划配建排水管】线
:
《。
, ,。 2.2 在!新行政区建》一条DN90—0排水管接入胜【利路西侧已》建的DN100【0,管线:沿西环路《外侧新建DN8【00~DN》12:。。00:。。事故排水管线至胜】利,路DN600排水管!线
—
2—.,3 西《环路沿线公路经济】带的:排水纳入现有系【统解决西环路以【东进原系统》西环:路以西(塔》山路永红路)新建】DN:300~D》N400排》水管线永《红路:。。。至滨河路段建—。一条DN400~】DN:500的排水管线将!西环:路以西排水接入【西一线
》
— :2.4 《 自:银河路起沿东环路新!建一:条管径?DN3?00~?D,N500排水干线】经武:警支队(矿史陈列馆!)、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至一:厂特:车队东侧将东—部未纳入系统的污水!纳入系统《经预留D《N600玻璃钢管】跨过穿城河再沿【。东环路(穿城河【南,)西:侧下行向西接—入沿迎宾路东侧【下行的DN100】0排水管《线
—
3、 》污水:。处理:站
【 : 新建南郊污水】。厂,可以:。满,足,中心城及西南工【。业园:区到:2015年的—。污水处?理规:模对:人,民医院污水及各小】化工厂污《水必须?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东沟污水库暂作!为城市排水事故【水库保留
》
《
三、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
1、【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 1.1 【 控制原则
!
: , 1.1.【1 城市—电源发电厂、变电所!。选,。址应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标准执行
】
《
1.【。。1.2 《 城市高压供【电宜优先采》用l1O《KV线路供电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
】 ,。 1.》1.3?。 城市低压供电!。网路宜采用网格【式新建?居住区、《小区、商业街、【大型科教文化公建及!广场、大《型公共?绿地等地块应—采用地下《电缆供电1.1.】4 《规划新建的66【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
: :。。 1.1.5 ! 重:要公用设《。施、医疗单位或【用电大户应单—独,设,。置,。。变压设?备或供?电,电源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
】。。 1.2 》 供电设》施
—
: , 1.2.1 】 规划200【3年增容《改造:3号变电所、—西南郊变电所解决】城区西南部》新增负?荷的供?电需求
】
1.【2.2 200!3年在?中心城区东南郊新建!一座110kV变】电所
【
: 1.—。2.3 》 2005年在人民!广场灯光球场下新】建35?kV中心变电—所解决中心城区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
!
?
,。 1》.2.?4 城》区调:整新增35kV变】电所2座
】
1】.3 输—电线路
! 《1.:3.1 《 2003年【完成对枢-克线、枢!-南线、克》-南线三《线走廊的整合改造 !。
! 1:.3.?2 : 2003年建设!枢纽变-东》南郊变以及3—号,。变-东南《郊变35kV线【路(3?×LGJ-1—85mm2》)
?
?
1.3】.3 《 ,2004年完成【对枢-农《。线、枢-红线线路走!。廊的整?合,改造并预留出枢-】。飞线:走廊宽度
】
1.】3.:4 2005年!对枢纽变35kV】出线进?行扩容改造新增35!kV出线4路—
?
《。 1.》3.5 —2005年建设由】3号变电《所-中心变电所以】及北郊变-中—心变电所35kV】电缆线路
—。
?
,2,、 ? , — 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 2.1 【 控制原则
【
— 2.1.1 ! ,电信局含长》途局、中心》局、汇?接局、端局、移【动,电话局等《
— 2》.1.2 电信!局,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电信部门》专项:规划的要求应—避免在?以,下地方设局
!
1、】局址附近有较大【振动或强噪声
【
】 2、局址附近【有腐:蚀性气体或》产生粉尘、烟雾【、水气?较多的?厂房的常年下风【向及:l1OKV以上输电!线路较近的地点【
— 3、局址不!应临:近地层?。断裂带、《流沙层等危险—地段对抗震有要【求的地区应》选,择对:。房屋抗震和建设【有利的地方》避开不利地段
【。
:
? 2》.2 电—信,线路
?
【 2.2.1【 城市》通信线路《应优先选择地—下敷设方式风景【名胜、?旅,游度:假区应选用地下敷】设,方,式
—
2—.2.2 规划!应预留?微波通?道并做好保护—工作
?
,
,
》 2.2.—3 通信线【路孔道应留》有充分余地并考虑宽!带网、有线电视等线!路的:余,留
?
【 2.?3 —通信:设,施
》
2【.3.1 》 在规划新城区】南部的公用信息中心!新设固定《网交换机《1个在规划的5个公!用信息节《点内设模块局和移】动基站等设备—
四、 ! ,供,热工程规划
!。
1、 】 ? 控制原则 !
:
:。
1【.1 遵循!国家能源政策结【合我区资源优势【。。城、镇供热热源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逐步》规划建?设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
【
1】.2 ? 热电—厂厂址应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宜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具有良好】的供水条件具有合理!的地形高差等厂区】周,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
!。
—。1.3 】区域锅炉《。房的位置应》。靠近:热负荷?集中的?。地区位?于地质条件较好以及!交,通运输方便》和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
【
? ? 1.4 !城市热力管网的主干!线应:沿热负荷《中心敷设并》靠近热负荷大的用】户热水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10km蒸汽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4km
】
—。 1.5 【 供热设施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的规》定,
2【、, ? ? 》区域锅炉房建设改】造
! 2.1 【 对?目前:设备效?率低、运行状况差】、老化严重的锅炉如!KZL系列逐步淘汰!。根据供?热负荷的发》展及:设备运行情况—结合:大修改造《3-:5年逐?步拆除具《体有工人、》工农、友《谊、:市,运司:、长:。征锅炉房
】
2【.,2 : 根据城区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前进!锅,。炉房、新城区西南锅!炉房、昆仑锅炉【房三座大《型集中供《热设施
—
五、》 管线综合规划!
1【、, 控—制原则
》
【 1?.1: ? 遵循国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执行
】
,
》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
: 1.—3 《。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新建的让!现有的
! ? 1.4《。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应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O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
:
《 1.5《 ? 给水、排水【、燃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热【力、电?。信、:电,力,电缆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
【
1】。.6 《 , 架空热力—管线不应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敷设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 1.7— : 下列情况【之工程管线应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
:。
,
1—.7.?1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 1.7.》2 :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
:
— 1.7.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
!1.:8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静: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1.9】 《 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静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静距(m)【
《
?
2、 ! 城?。区,综合管道建设
【
!2.1? 规划综合】。管,道以道路系统“【四,横二纵”(“—四横”为银河路、准!噶尔路、《昆仑路、南新路【“二纵”《为友谊路、胜—利路)为框》。架向次级《道路延伸
】
《 2.2 !规划综合《信,息管道建设采—用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合建共《用分摊投资”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管道建设项目的】申请
《
【 2.3《 , 根据》现有局所分布、信息!管,道,。现状、道《路系统规划和改造】计划:情况及光《缆网规划《。发展需求作》出,光缆网规划考—虑期限为5~15年!规,划新建?管道52.2km
!
,
】。2.4 — 新建管道的—设计:施工应?在交叉?道,口设置人(手—)孔并将其》与道:口红:绿,灯杆下预留的手孔沟!通以便将来》道路信息监测系统】使用
【
? 2.5 】 老区综《合管道建《设随道路改》造一同实施已改【造实施的有准噶尔路!西段、友谊路、【幸福路和银河—路西段、《天山路?、准:噶尔路东《段、鸿雁路、红旗路!、昆仑路《、油建路《、塔河路20—04年实施》通,讯路、光明路、西霞!路、红?星路、胜利路、东郊!路道路改造工程【
— : , 2.6 — :加强:过河管道的管理对】已穿放的光》缆和电缆进》行整改禁止电缆占】用和:光缆独占管孔
】
《六、 》竖向规划
【
:
1:、 —控制原则
】
》 1.1 !。 遵循国标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
【 1.2》 《 同一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
【
,
《 , 1.3 【 《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
1.4 ! 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小于:2.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非机动【车车行道的》纵坡取?值
!。 1.《5 《 道?。路,的横坡应为1%~2!%
】 ?1.6 《 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还,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应,为0:.3%;最大—坡度平坦地区应为1!%坡地应《为3%
【
1.7! 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7.1 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
? ?1.7.2 】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
— 1.8 — ? 用地防护工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8—.1 街区用】地的防护应》与其外?。围道:路,工程的防护》相结合;
【
《 , 1.》8.2 《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联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
—1.8.3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区域及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阶应采用挡土墙防】。。护
?
— 1.《9 》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9.?1 : 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
—
1.9!.2: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