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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工【程,规划 《   —  克?拉玛依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各项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在规划管理中应根!据已:。经,审批的?。克拉玛依城市—及下辖镇区总—体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各》。项专项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    建设用【地配套系统》容量在超过市—政公用设施的各【项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要求时—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建?设用地内《系统配?套,增容的方案其实施不!能影响和《破坏已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及周边建成区【的系统配套使用并应!符合环保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 》 一、 给水—工程:规划 【 1、控制原则【 —  :  1.1  城市!供水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执行 — ?  :  1.2  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     1.3!  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应设在!不易:污染的富水地段必】。。须按规定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保护区界限应【设,置,明显标志一级—保护区应《符,合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III类】标准  !   1.4  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应位于《城镇和工业区的【上游:必须按规定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设?置,明显标志《一,级保护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 l-!1999中规定的I!。I类标准 【     【1,.5 ? 规划长距离输【水管线时输》水管:不宜少于两》。。。根,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水源、安全!水池等条件时,亦可!采,用单管输水 】 ?。  : , ,1,.6  市区的供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供水管道—。。规划力求缩短线路长!。度,尽量沿道—路布线减少拆—除;:选择最?佳地形、地》质条件努《力避开滑《坡、沼泽、》。塌方、洪《。泛区:等 —。 2、  给水设施!  【   2.》1    储备水】池及输水干管工程】 ,   【  2.1.—1  在山》。上,水库扩建两》座5000》 ,。m3调?节水池 !。 ,   2《.1.2  建设】三坪水厂山》上水库DN800】供水管线末段—泵站将作《为中心城备用转【水泵站在《应急时使用 】     2.!1.3  末段【。泵站西南工业园区D!N800管》线建设长约6km在!胜利:路与东环路相交【。处接:入 :    】 2.?1.4  大农业庭!院,经,济,带及飞机场DN20!0供水管线建设 ! ?    《 2.1.5 【 在新飞机》场配套建设DN20!。0,供水:管线建设《管线沿呼克公路敷】设中间给大农业庭】院经济?。带住宅供水 — 3、 】 配水干管工程【  【   3.1   !中心:。城现有配水干—管中腐蚀较严重的】部分:管线:进行更换 —     】3.2? ,  新规划建设区按!照规划?配建 【     》3.3 《  新行政区配【水,管线规?划为:环形:管,网  】   ?3.4   建【立、健全采用西【郊水库原水的绿化管!网,体系 】 , ,  3.《5,   ?在,对小区环境进行绿化!改造时应建立独立】的绿:化管网待《主,干线施工《后进行连接 】 , 二、  排【水工程规划 ! :。1,、  ?         !  控?制原则  》 》    1》.1  《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 【    1.2  ! 克拉玛依》市城镇排水》体制一般采用—不完全分流》制暂不设置雨、【雪水:排水系统 【  《   1.3  污!水,管道规?划原则以《及雨水排放原则【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执行 】     1.!4  污水处处理】厂厂址宜选择—在城市地表水系统和!地下水流向的—下流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交通:、运输?和水电?供应方便以及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并:应与城市规》。划居住区、公—共设施保持30【0米:以上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 】 ,  : 1.5《  克?拉玛依市属水—资源:不足的城市应合理】利用经处理后分别符!合有关标《准的污水作为农林】。。灌溉:。用水、?河,湖景观?用水、生《活杂用?水和工?业用水 》 《2,、  排水管网工】程 —。。     2—.1  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划配建排【水管线 —     2.!2  在新行政区】建一条D《N90?0排水管接入胜利路!西侧已建的DN10!00管线沿西环路外!侧,新,建D:N800《~,DN12《00事故排》。水管线至《胜利路DN60【0排水管线 】    — 2.3《  西环路沿线公】路经济?带的排水纳入现【有系:统解决西环路以【东,进原系统西环—路以西(塔山路【永红路)新》建D:N,300~DN400!排水管线永红—路,至,滨,河路段建一条D【N400~D—N500《的,排水管线《将西:环路:。。以西排?水接入西一线— :   —  2.4 — 自:银河路起沿东环【路新建?一条管?径DN300~【DN500》排,水,干线经武警支—队(矿史陈列馆【)、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至一厂特车队东】侧,将东部未纳》入系统的《污水:纳入系统《经预留DN600】玻璃钢管跨过—穿,城河再沿《东环路(穿》城河南)西侧下行向!西接入沿迎》宾,路东侧下行的—DN:100?0排水管《线 ? , 3、  污】水处理站 !   ?  新建南郊—污水厂?可以满足《中心城及西》。南工业园区到—2015年的污水处!理规模对人民—医院污水及各小化】工厂:污水必须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东沟污水《库暂作为城市排水】事故水?库保留 】 三、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 ? 1、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 》    1.1  ! 控:制原则?    !。 1.1.1 【  城市电源发电厂!、变电所选址应【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标准执行】   】。  :1.1.2  【 城市高压供—电宜优先采用l【1OKV线路供电】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 》 ,  《   1《.1.3   城市!低压供电网路宜采】。用网格式新建居住】区、小区、商业街、!大,型科:教文化公建》及广场、大型—公共绿地等地—块应采?用地下电缆供电1】.1:.4   规划新建!的66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     1.】1.5  》 ,重要公用设施—、医疗?单位或用电大—户应单独设置变压】设,备或供电电源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     1】。.2   供—电,设,施 —     1—.2.?1  ? 规划200—3年增容《改造3号变电所【、西南郊变》电所解决城区西南部!新增负?荷的供电《需求:   】  1.2.—2   《2003年》。。在中心城《区东南郊新建—一座1?10kV变电所 】 —    1.—2.3 《  2005年在】人,民广场?灯光球场下》新,建35k《V中心变电》所解决?中心城区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 ?  》   1《.2:.,4   《城,区调整?新增:35kV《变电所2座  !     1】.3   》。输,电线路 【     1.3!.,1   2》003年完成对【枢-克线、枢-南】。线、克-南线—三线走廊的整合改】造  【  :   ?1.3.2   2!003年建设枢【纽变-东南郊变以及!3号变-东南郊变】35kV线路(3】×LG?J-185mm2】。)   !  1.3》.3   200】4年完?成,对枢:-农线、《枢-红?线线:路走廊的整》。合改造并预留—出枢-?飞线走廊《宽度 ? 《   ?  1.3.4 】  2005年【对枢纽变35kV出!线进行?扩容改造新增35k!V出线4路》 《     1.3!.,5,   200—5年建?设由3号变》电,所-中心变》电所以及北郊—变-中心变电所35!k,V电:。缆线路 】 2、?     》   ?      —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     》。2.1  》 控制原《则 《  《   2.1.1 !  电信局》含长途局、中心局】、汇接局、端—。局、移动电话局等 ! ?  ?。 ,  2.1.2 】  电信局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电信?部门专项规》划的要求应避免在以!下地方?设局: , ?    》 1、局址》附近:有较大振动或—强噪声 【    》 2:、局址附近有腐【蚀性气?体,或产生粉尘、—烟雾:、水气较多的厂房的!。常,年下风向及l1OK!V以上输电线路较】近的地?点, ?     【3、局址《不应:临近地层《断裂带、《流沙层等危险地【段对抗震有要—。求的:地区应选择对—房屋抗震和建—设有利?的地方?。避开不利地段 !  《   ?2.:2   电信线路 ! 《     2.【2.1  》。 城市通信线路应优!先选择地下》敷设方式风景—。名胜、旅游度—假,区应选用地》下,。。敷设方式 【    —。 2:.2.2   规】划,。应预留微波通道并做!好,保护工作 》   【  2.《2.:3   通信线路】孔道应留有充分余】地,并考虑宽带网、【有线电视等》线路的余留》 ?     【2.3   — , 通信设《施 ?     2!.3.1   在】规划新城区南—部的公用信息中心新!设固定网交换机1】个在规划的5—个公用信息》节点内设模块—局和移?动基站等设》备 ? 四、  】供热:工程规划 》 , 1、   !    《    控》。制原则?  》 :    1.1【 ,    《遵循国家《能源政策结合我区资!源优势城、》镇供热热源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逐步规—划建设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 ?。 ?    1.2  ! ,  热电厂厂址【应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宜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具有《良好的供《水条件?。具,。有合理的地形高【差等厂区周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 》 《    1.—3     区域锅!。。炉房的?位置应靠近热负荷】集中:的地区?位于地质条件—较好以及交通运输】方便和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 ,   【  :1.4 《    城市—热,力管网的主干线应沿!热负荷中心敷设并靠!近,热负:荷大的用户热水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10km蒸汽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4!km: :    【 1.5    】 供热设施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的规定 【 2、   !        】。区域锅炉房建设改造!。 《     —2.1    对目!前设备?效率低、《运行状况差、—老化严重的锅炉如】KZL系列逐步【淘汰:根据供?热负荷的《发展及设备运—行情:况结合大《修改造3-》5年逐步拆除具体】有工人、工农、友谊!、市:运司、长征锅炉房】   】。  2.《2   《 根据城区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前进锅炉】房、新城区》西南锅炉《房、昆仑《锅炉房三座大型集中!供,热设施? —。五、   管线综】合规划 》 1、  】 ,  控制《原则  》 《    1.1  !   遵循国—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执行 !。     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  》 ,  1?.3 ?  : ,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新建?的让现有《的   !  1.4》 ,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应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O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     —1.5? ,。  :  给水、排水【。、燃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热力、电信》、电力电《缆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 ! ? ,   1.6  】   架空》热力管线不应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敷】设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 ?  ?   1.7  】 ,  下列《情况之?工程:管线应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 ,。。    1》.7.1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  1.7.—2,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  》。   1《.7.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  :  1.《。8,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静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     》1.9 《    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静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静距(m)【 ? ? 2、】    城区综合】管道建设 !     2—.1    —规划综合管道以道路!系统“四横二—纵”(“四横”为】银河路?、准噶尔路、昆仑】路、南?新,路“二纵”》为友谊路、胜利路)!为,框架向次级道路延伸! ? :     2.2 !。   规划综合信】息管道建《设采用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合】建共用分摊投—资”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管道建设《项目的申请》 , ?     2.3!  :  :。。根据现?有局所分《布、信息管道—现状、道路系—统规划?和改造计划情—况,及光缆网规划发展】需求作出光缆网规划!考虑期限为5—~15年规划新【建管道52.—2km —。   》  2.4 —   新建管道的】设计:施工应在《交叉道口《设置:人,(手)孔并将其与道!。口红绿灯杆》下预:留的手?孔沟:通以便将来》道路信?息监测系统使用 ! :     2.5!。    老》区综合管道建设随道!路改造一同实—施已:改造实施的有准【噶尔:路西段?、友谊路、幸—福路和银河路西段】、天山路、准噶尔路!东段、鸿雁路、红旗!路、昆仑路、油建】路、塔河路200】4年实施《通讯路、光》明路、西霞路—、,红星路、胜利路、东!郊路道路改造工程】 —    2.6 】  : 加强过《河管道的管》理,对,已穿放?的光缆和电缆进行整!改禁止?电缆占用和》光缆独占管孔 【 《 六、   —竖向规划 》 《 1、   —。  控制原》则  》 ,。     —1.:。。1     —遵循国?标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 :    1.2  !   同《一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 !  ?  : 1:.,3    》 ,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 1.4 》  :  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小于2.》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非机《动车车?行道的纵坡取值 】     !1.5?  :。  :。 道路?的横坡应为1%~2!% :  —   ?1.6     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还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应为0.》3%;最大》坡度平坦地区应为】1%坡地应为3【。% 《     1.!7    》 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7.1   !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 》  :  1.《7.2?   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    》 1.8     !用地防护工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8.1   街】区用:地,的防护应与》其,外围道路工程—的防:护相结合;》  【 ,   1.8.【2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联!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 ,    《 1.?8.3  》 在建(构)筑【物,密集、用地紧张区】域及有装卸作—业要求的台》。阶,应采用挡《土,墙防护 !   ? 1.?。9    》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9.1   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 —     1.9!.,2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