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 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不申请安全审定】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可!。指定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  (?一)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不按?照限期?治理通知及时履行治!理责任的;》 》    (二—)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仍然出租、出—借或者?用于拆迁过渡周转】房的 — 第二—十,四,条 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    (一)将】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的;!。    【 (二)《将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 《   ?。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的 【 第二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