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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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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拆迁申请书;
!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六)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第八条《 拆迁申》请,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 (二)拆迁】范围、拆迁方式、补!。偿方式?。、拆迁?期限:;,
,
? (三《)被拆迁房屋状况】;
—。 (四)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的面积—补偿安置资金概【算;
《 , (五)安置】方式、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可:提供的过渡周转房数!量、标准和地—点,;
【(六)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应予保留的【房屋:、绿地及其他—设施的保护措施
】
第九条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十条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 ,。 房屋拆迁公告【。应载明?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并《在拆迁范围内—张贴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准予《。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重新发布拆】迁公告
》第十二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实施》拆迁:
第十三》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四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 —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 ,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 ! , 租赁】房屋
—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五【条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应当停止建设!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确定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一)未经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改变》房屋:规划用地性质的;
!
, (二)改】变,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等:。未,按规定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
— (三《)未:按规定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批准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拆迁人应》当按照?变更、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状【。况予以补偿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第十八条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拆迁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由拆迁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第二十二条》。 受?理,裁决:申请:的机关?应,当将裁决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织召开裁!决,听证会;一》方当事人拒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裁决进行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己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四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地下!人防建?筑、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领事《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房屋拆迁需要迁移!树木、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拆迁人应当】事先与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产权单【位,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按】规定存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 应当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应当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协》议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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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拆迁档案》目录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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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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