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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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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规【。范和有?效指导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JJ【013?。―2004)(【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性,建,筑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生:活性建筑《。是指居民住》宅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卧室和【大、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老》年,公寓、休《(疗:)养院住宿楼等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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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新建】生活性建《筑间:距,除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消防、防】灾,、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文物建筑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因素【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第》。五条 根据》城市建设形成—的,历史情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将,城市生活性建筑日】照间距分为四个地】区(见附图》)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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