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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
第【二十:条 征用土地的【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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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
《第二十二《条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
? , 征用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征【用各类?土地的?年产值标《准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必须?按期足额《。发放给有关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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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建设需《要时应当按照征用】土地:的,。有关标准给予—补偿或者提供新【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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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因开采地下】矿,产资源造成》土,地塌陷不能恢复原】用途的应当征用塌陷!。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后的土地开采者!要求使用的》可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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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土:地其供地方案应【当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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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租赁或者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依法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
》 国家重《点发展或鼓励—发展的项目可以【以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其他项目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提供】。
第三【。十条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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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
?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
》(六)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营》房地产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
—。
:第三十二条 —利用旧村(含农【转非村?)址进行平房改【。。建楼房的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三十三】条 平房改建楼【房应:当首:先解决自住房—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自住房用】地,以外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 : 农转非村平房改】建楼房的自住房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
】。
第三十四条】 凡符合收购储备条!件的土地均》。。应进行收购储备纳】入土地储备库土【地收购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三十五条】 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土地应当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并》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第三十六—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十!七,条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 ?(,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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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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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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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没有宅【基地的; 》
《。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因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
第三—十九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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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
(三)】出卖或者《。出租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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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农村《村民由于买卖住房】转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买方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 ,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第四—十二条 《。临时:使用土地《的年限不超过二【年占地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
:。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不得建】永久性建筑物—
?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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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农?用地的?按征用?各,类土地的每亩年【产值的下限》进行补偿
【 临时使【用城镇?国有土地的可以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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