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执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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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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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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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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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专业意见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及时告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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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对—以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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